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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益物权作为他物权,以占有作为权利行使的前提,用益物权人对物具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但是权利范围不如所有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获得的用益物权没有特别的具体准则,而是将相关资产放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中规范。本文以公路收费权这种用益物权为例,认为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应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并提出相关建议。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本文来自织梦 本文将以公路收费权这种用益物权为例,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原则和其中涉及的问题。 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 为了应对世界经济危机,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其中BOT方式是一种重要的方式。BOT是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设-营运-转让)的英文缩写。BOT方式主要是政府吸引非官方资本加入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投融资方式。这种方式的运行特征是:政府与非官方资本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将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投产一定时期的经营权交给非官方资本组建的投资机构,由该投资机构自行筹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润,经营期满后将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方式早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利用BOT方式吸引外资的首例是深圳沙角B电厂。我国各级政府对BOT方式非常重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建成了很多BOT项目,首例规范化BOT公路项目是于1995年竣工通车的京通高速公路,此外广深高速公路等BOT试点工程也取得了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代写毕业论文】 |
